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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遴选方案

发布时间:2024-02-29 15:41 点击数:

为加快培养一批服务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的乡村振兴应用型人才,提升研究生国际化人才培养能力,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并实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经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我校申请的项目“面向东北地区的乡村振兴国际视野人才培养”首次成功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该项目依托我院地理学和城乡规划学两个一级学科,充分利用与国际知名院校长期合作的学术资源,面向我国东北地区广大乡村,致力于培养“国际视野宽、理论知识厚、专业技术强、政治意识足”,服务于乡村振兴的乡村规划、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三个领域的国际化专业人才,为东北地区乡村振兴贡献东师力量和智慧。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要求,现将我院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 选拔对象及选拔条件

(一)选拔对象

1.项目执行期内(2024-2026年),每年选拔5名硕士研究生、1名访问学者赴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和拉瓦尔大学联合培养和学术交流,留学期限不超过9个月。

2.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全日制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湿地科学、城乡规划学、城乡规划专业在读一年级和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但不超过30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访问学者: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湿地科学、城乡规划学、城乡规划等相关学科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或科研工作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选拔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已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本人应有出国意愿且能使用英语参加课程,满足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具体参照: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

5.访问学者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如项目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可派出。

6.对乡村振兴感兴趣,了解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有学成回国后赴乡村振兴一线工作的强烈意愿。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

1.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

2.  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尚未派出的。

3.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资助的。

二、 选拔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学院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经评审和公示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人员推荐、选拔及公示等工作应于申请人网报结束前完成。

三、 选拔工作安排

(一)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选拔

1.  人员报名,申请人将申请表(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外语成绩证明(具体外语合格条件参照: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科研成果证明、成绩单的扫描件或照片(提供成绩单应包括从本科阶段开始的所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xiaosw@nenu.edu.cn。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3月14日(星期四)17:00。

2.  资格审核,2024年3月16日前完成。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3.  组织面试,2024年3月19日前完成。学院成立面试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者进行面试,重点考查学生的政治素质、专业基础、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的意愿及研修计划的可行性。根据面试成绩最终确定拟派出人员名单。

(二)访问学者选拔

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项目的教师向学院报名,提交申请表(附件2);学院对报名教师进行资格审核,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确定拟派出人员名单。

(三)学校公示

2024年3月24日前完成。根据项目管理办法,学院对拟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对拟推荐人员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人员进行项目申报。

(四)网上报名

2024年4月1日-10日。被推荐候选人登陆国家留学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提交以下申报材料(请参考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554)

w 研究生类: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4.学习计划(外文)

5.国外导师简历(如有,需提供)

6.成绩单复印件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具体外语合格条件参照: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

8.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9.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0. 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提供)

11. 申请承诺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提供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以上3-11项为应上传至信息平台的材料,需按系统要求扫描并上传,上传文件必须为pdf格式,文件名称无要求,单个附件大小不能超过3MB,《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

w 访问学者类: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  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4.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具体外语合格条件参照: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

5.  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  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7.  外方合作者简历

8.  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9. 《单位推荐意见表》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以上2-8项为应上传至信息平台的材料,需按系统要求扫描并上传,上传文件必须为pdf格式,文件名称无要求,单个附件大小不能超过3MB,《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

(五)其他说明

1.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国外导师需自行联系,可由国内导师协助。

1.  2024年6月,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7月,被录取人员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2.  联合培养硕士如果要学习联合培养单位非要求必修的课程,课程费用需要自付。在境外联合培养的研修经历可认定为东北师范大学培养必修环节中社会实践或国际化经历学分(需按学校规定提交《地理科学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国际化经历成绩认定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3.  派出人员出国之前需要与学校签署相关协议,严格按照留学期限回国,承诺在外学习期间完成相应任务,取得预期学术成果,并在归国后提供相关考核材料:完成事先拟定的实验、科研任务,由导师考核签字;访问学者至少与外单位合作发表(含接收)本校为第一单位的SCI论文1篇,该项任务应在学习结束后2年内完成,由人员所在单位考核。

4.  派出人员在外需服从双方学校管理,与本单位保持定期联系,至少每两个月将学习、科研等情况以及下一步的计划向本单位书面报告。

5.  联合培养硕士学习期满回国后,自入境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本单位提交书面学习总结、学术成果报告,达到硕士培养的相关要求才能授予相应类别的硕士学位。

6.  项目人员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和东北师范大学的相关规定办法进行管理。关于2024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的其他详细信息和要求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网相关专栏(https://www.csc.edu.cn/)进行了解。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85099550


附件1:硕士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2:访问学者申请表.doc


地理科学学院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