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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1年度东北师范大学专利扶持基金的通

发布时间:2011-04-12 08:27 点击数:

  

各相关教师: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专利扶持基金管理办法(暂行)》(东师校发字[2007]25号)文件精神,为保护我校知识产权,鼓励专利申请,扶持专利实施,促进专利发展和科技创新,我校现已开展2011年度东北师范大学专利扶持基金申请工作。
  一、扶持对象
  以“东北师范大学”为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二、资助标准
  1.本年度申请的专利给予资助,发明专利1000元,实用新型专利500元,外观设计专利300元。
  2.本年度授权的专利给予资助,发明专利2000元,实用新型专利1000元,外观设计专利500元。
  三、申请程序
  1.专利申请受理后1个月内,由发明人或设计人填写《东北师范大学专利基金申请表》,经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持受理通知书原件、专利代理费发票复印件和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等)电子版,报学校科学技术处。外观设计专利另需提供申请费发票原件。
  2.专利授权后1个月内,由发明人或设计人填写《东北师范大学专利成果登记表》,经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持授权通知书原件、专利授权缴费收据复印件、成果简介(300字),报学校科学技术处。
  四、时间要求
  1.请各发明人严格按申请程序中规定的时间上报材料。
  2.对于2009年度、2010年度申请或授权的专利,未申请学校专利扶持基金的,学校将于4月11日-15日进行一次集中受理,请各发明人及时准备相关材料,过期将视为放弃申请。

  联 系 人:宋 敏
  联系电话:85099604
  电子邮件:
songm489@nenu.edu.cn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专利基金申请表
     2.东北师范大学专利成果登记表

科学技术处
2011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