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岭2-9-1、2-11、2-12、2-14、2-15栋住户:
平泉路20、22、23栋住房产权办理工作已于日前基本结束,现按照学校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将于暑假结束后启动东岭2-9-1、2-11、2-12、2-14、2-15栋住房产权办理工作,请上述东岭住户暑假期间按下列要求认真做好产权办理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具体办理时间将另行通知。需准备的相关材料如下:
1.购房票据,票据丢失者请到原交款单位查档、复印并加盖公章(原总务处交款者请到资产管理处查档)
2.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履历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公章)
5.夫妻双方工龄证明
6.申请房改保证书
7.长春市住房档案个人信息调查表
8.教师购买公有住房增加优惠资格认定表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85099924
附件:1.夫妻双方工龄证明
2.申请房改保证书
3.长春市住房档案个人信息调查表(正面)
长春市住房档案个人信息调查表(反面)
4.教师购买公有住房增加优惠资格认定表
资产管理处
201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