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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上半年区域经济学专业博士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3 11:53 点击数:

各位导师、博士生: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区域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实施博士学位论文审查制度的规定(东师校发字【2007】48号)及相关要求,对区域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前期审查内容做如下说明,请各位博士生,按照审查内容要求进行汇报。

审查内容:

一、开题未通过者,重点汇报开题过程中,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结合修改意见对原有开题报告进行了哪方面的修改和完善。

二、首次申请开题者,重点审查如下内容:

1.通过审查选题,考察其学科属性和研究方向;

2.通过审查文献综述报告,考察学位论文选题的前沿性、创新性;

3.通过审查学位论文选题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和预期成果,考察论文的研究价值和意义;

4.通过审查论文的研究设计,考察学位论文研究的难点和可行性。

                                       地理科学学院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