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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度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第二批次认定的通知》,经教师自主填报、学院教务委员会审定,拟对以下8项本科教学成果进行认定,具体成果见附件。
公示期从2023年05月21日至23日,共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具名向学院反映。
联系人:王老师
邮箱:wanghx885@nenu.edu.cn
附件: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成果认定汇总表
地理科学学院
2023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