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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

发布时间:2011-12-14 10:43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为做好2011年应结题项目的结题申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项目结题申报
  1.2011年12月资助期满应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条例》、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其中,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和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结题报告采取在线方式撰写。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尽量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4.项目负责人完成结题报告撰写后,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材料,并向学校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材料原件2份。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电子及纸质结题材料内容应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材料一并报送。
  5.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须在2012年2月21日16:00前将结题报告纸质文件一式2份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学技术处。
  二、关于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其中,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年度进展报告应在线填报。项目负责人完成进展报告撰写后,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材料,并向学校提交签字后的纸质材料原件2份。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电子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纸质文件由科研秘书统一于2012年1月5日前报送科学技术处。

  联 系 人:刘继红 刘海波
  联系电话:85099785 85098438
  E-mail:
liujh@nenu.edu.cn

  附件:东北师范大学2011年度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和进展报告项目清单

科学技术处
201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