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学院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首批

发布时间:2011-11-21 11:18 点击数:

    根据中组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首批申报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1]52号)和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首批申报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1]303号)精神,现将我校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内容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是国家人才发展规划重大人才工程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的子计划。计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重点扶持一批青年创新人才,把他们培养成为本专业领域品德优秀、专业能力出类拔萃、综合素质全面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形成我国各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的重要后备力量。
  二、申报条件
  申请者应具有中国国籍,在我校工作1年以上(截止2011年12月15日)的青年人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
  2.35周岁以下(截止2011年1月1日);
  3.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4.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三、支持措施
  对入选计划的青年人才国家将给予经费支持,自然科学领域120-24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30-60万元,3年为一个支持周期。具体支持标准和拨款方式由中央组织部组织专家评审核定。
  四、申报名额及程序
  此次申报采取不限名额推荐的方式。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首批申报工作,本着“科学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向学校推荐优秀青年拔尖人才。
  1.个人向学院申请或学院推荐;
  2.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确定向学校推荐的人选;
  3.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上报人选。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材料:
  (1)申报书(详见附件1、2):要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2)附件材料:主要包括1-3篇代表性论文全文、2006年以来发表论文的首页及其引用的检索证明、国内外获得的发明专利与奖项、国际学术组织或刊物任职证明和其它相关材料。
  2.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各学院务于2011年11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本部校区综合楼305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
maoss242@ne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毛世帅
  联系电话:85098029

  附件:1.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
      2.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
      3.
申请人信息汇总表

人事处
201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