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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校内自然科学青年基金项目

发布时间:2011-11-18 08:14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东北师范大学自然科学青年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启动2012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校内自然科学青年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有意申报校内自然科学青年基金的教师请详细阅读《东北师范大学自然科学青年基金管理办法》(附件1),凡属我校教学科研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在职教师符合相关规定条件都可申请本项基金。
  2.重点支持以科学前沿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排的重大需求为导向的科学研究。
  3.不设项目申报指南,自由选题,单项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
  4.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及以上国家级高层次项目资助或获得“校内自然科学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青年教师不得申报校内自然科学青年基金。
  5.两年内准备出国三个月以上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申请者须认真填写《自然科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资助类别填写“校内自然科学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于2011年11月24日前提交学院。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由科研秘书连同《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统一报送科学技术处。申请书电子版同时发送至
program@ne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若有附件,需与申请书统一装订报送。为规范申报材料,便于评审、存阅,各部分申报材料须按顺序排列并左侧装订(两钉)标准装订,请勿使用曲别针、文件夹等装订方式报送,若各项目负责人报送材料不符合以上要求,按形式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将不受理项目申请,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三、注意事项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重复资助,特提醒申请人注意:同一单位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同时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

  联 系 人:刘继红 刘海波
  联系电话:85099785 85098438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自然科学青年基金管理办法
     2.
自然科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申请书
     3.
项目申报汇总表
     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学科代码

科学技术处
201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