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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

发布时间:2012-03-01 10:45 点击数:

  

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年)》精神,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教社科[2009]1号),教育部已启动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奖学科范围
  本次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
  奖项分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和成果普及奖。所有奖项均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的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三、申报资格
  1.申报者资格:申报期间人事关系在我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均可申报(包括离退休人员)。以第一人身份署名的成果只能申报一项;非第一署名人身份参与其他成果报奖的数量不限。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2.参评成果资格与要求
  (1)申报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普及奖成果的起止时间定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普及奖申报成果形式为著作类。
  (2)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
  (3)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4)个人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奖励。
  (5)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6)研究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省部级以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等)证明其实际应用价值的材料。
  (7)普及类成果,须提交关于社会效果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领导批示、受众反响等等。
  3.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教材和教辅材料;
  (2)已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霍英东基金奖、司法部法学优秀成果奖、孙冶方经济科学奖、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陶行知教育理论与实践成果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
  (3)不能提交实际应用价值证明的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
  (4)未经第一署名人本人提出申请的成果;
  (5)文学艺术类作品。
  四、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及其电子版文档;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材料。
  2.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根据教育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次申报材料要求统一封面,封面格式详见附件。
  (1)论文类成果:
  《申报评审表》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成果原件1本,复印件8份,复印内容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正文;
  其它佐证材料8份。
  装订顺序:《申报评审表》、成果复印件、佐证材料,统一封面,装订成册,共8册。论文原件单独报送。
  (2)著作类、普及类
  《申报评审表》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申报成果原件3本,复印件8份,复印内容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
  其它佐证材料8份。
  装订顺序:《申报评审表》、成果复印件、佐证材料,统一封面,装订成册,共8册。著作原件单独报送。
  (3)研究报告类:
  《申报评审表》一式8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研究报告摘要一式8份;
  研究报告全文一式3份;
  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复印件8份。
  装订顺序:《申报评审表》、研究报告摘要、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佐证材料,统一封面,装订成册,共8册。研究报告全文单独报送。成果需要保密的,请与社科处联系。
  3.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者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五、注意事项
  1.申报书首页“学科门类”按照本申报通知填写,但不填写学科代码。
  2.二级学科、三级学科按照《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填写学科名称及学科代码,格式为:学科名称(学科代码)。
  六、申报要求及报送时间
  1.为了做好本次奖励申报工作,社科处将做好保障服务工作。申报人可在2012年3月23日前向社科处提交申报书一份,审查无误后,开始制作申报材料。
  2.由学院教授委员会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排序,并填写《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
  3.请各单位于2012年3月28日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交至社会科学处,同时将申报书及申报一览表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七、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教育部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联 系 人:关丰富
  联系电话:85098225
  联系邮箱:Guanff626@nenu.edu.cn

  附件:1.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
      3.
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4.
《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
      5.
申报材料封面
      6.
“成果社会反映”和“成果引用或被采纳情况”填写说明

社会科学处
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