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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专任教师及学院教辅人员学历、学位等

发布时间:2012-10-10 13:29 点击数: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掌握专任教师及学院教辅人员学历、学位等情况,请各相关单位认真核对本单位人员学历、学位及工作岗位任务等信息,若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请在相应位置修改并提供复印件。请各单位于2012年10月26日前将纸质材料报至人事处人事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rsc@nenu.edu.cn。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专任教师学历/学位情况调查表
     2.东北师范大学各院系教辅人员学历/学位情况调查表

人事处
201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