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自2011年全校仪器设备清查工作开展以来,仪器设备“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资产管理模式取得了较好效果,在账仪器设备均已落实到具体领用人(责任人)。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全校仪器设备44184台/件,共计501792996.98元;2012年,全校新增仪器设备4569台/件,共计49124372.87元,为进一步巩固清查成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各学院、各单位请做好2012年本单位新增仪器设备盘点核实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见附件)登录仪器设备管理系统下载本单位仪器设备明细表。
二、各单位教职员工需配合本单位资产管理员核对个人名下仪器设备信息是否准确,标签是否粘贴到位。
三、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在盘点核实工作结束后,对领用人(责任人)及存放地发生变化的仪器设备,需在仪器设备管理系统中进行相应修改(注:若2012年前购置的仪器设备领用人信息发生变化需一并修改),并向资产管理处申请补打对应的固定资产标签。
四、时间安排:由于各单位仪器设备数量差别较大,各单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和本单位具体情况安排盘点核实时间,并于4月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完成后我处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在盘点核实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85099353
资产管理处
201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