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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

发布时间:2011-05-06 13:52 点击数:

  

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201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旨在加强我校科研梯队建设,助力青年人才成长,培育青年学术带头人,推动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加快实现“科研强校”的战略目标。
  二、选题要求
  基础理论研究选题要反映学科发展的前沿问题;应用研究选题要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优先支持体现学校特色,跨学科、跨院系、文理交叉的探索性研究选题。选题要有明确的问题意识,宜小而精,忌大而空,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立项资助。
  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方向进行选题论证,也可根据自身研究优势自行命题。
  三、项目类别和资助强度
  1.重点项目。要求选题问题明确、特色鲜明,申请人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较好的研究素养,能够组织和带领课题组成员联合攻关。承担校内青年团队建设项目和两次校内青年基金项目的不再资助。每项资助2—3万元。
  2.一般项目。要求选题问题具体、着力创新,申请人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够按照项目管理规范完成课题研究。结项获得优秀的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符合上述条件可以再次申请,累计资助不超过2次。每项资助1万元左右。
  3.学术交流基金项目。凡在2010年获得国家社科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3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青年教师均可申报。每项资助1万元。
  四、申报具体安排
  1.各学院须结合当前学校开展的各学科前瞻性重大问题大讨论,选派指导教师,组织青年教师进行深入研讨,并如实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研讨情况登记表》,未经研讨而上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2.本年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采取初评和复评的方式确定。具体程序如下:申请人填写、上报课题申请书——资格审查——校内初评——反馈通过初评项目的修改意见——以院所为单位召开项目研讨会——修订课题申请书——学校复评——确定立项课题。
  3.报送材料: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于2011年5月18日前将《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表》3份、《项目研讨情况登记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报社科处,初评通过后报送修改的《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表》5份。
  (2)学术交流基金项目申请人报送《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学术交流基金)申请表》5份。
  (3)上述材料最终稿(含电子版)由科研秘书汇总经学院签署意见后于2011年5月30日前报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魏琳娜
  联系电话:85099603
  E-mail:
weiln787@nenu.edu.cn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2.
2011年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3.
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表
   4.
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学术交流基金)申请表
   5.
校内青年基金项目研讨情况登记表
   6.校内青年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1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