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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春季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0 16:58 点击数:

各系所、学科、实验室、项目组,各办公室,全体师生:

春季干旱少雨、风大物燥,历来是火灾事故多发季节。今年春防形势和疫情防控多种因素叠加,校园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为落实国家、省、市和学校春季防火工作要求,做好我院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春季消防安全重要性认识。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和筹备开学的关键时期,校园安全稳定尤为重要。要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各地火灾事故的教训,切实增强做好校园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压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二、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学生返校前,学院要集中开展一次火险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对用电设备及线路安全检查,及时维修更换老旧、破损电器设备及电源线;清理室内外用电设备周围的粉尘和可燃杂物,减少火灾诱发因素。对于节假日期间确实无法关闭的冰箱、培养箱等实验设备,使用者需向学院进行报备,并随时关注其水、电和材料配备情况,确保其正常安全运行。学院办公室负责整体排查地理楼的火灾隐患,重点检查办公室、实验室、学生工作室、消防通道等;各单位也要不定期组织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排查出的各项隐患须责任落实到人,形成处理解决的闭环机制。

三、加强校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加强明火作业管理,确因工作需要的,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采取相应安全措施。五级以上大风天校园内禁止一切露天动火作业。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在校园内焚烧生活垃圾等物品。教职员工下班时、学生完成当天学业离开工作室时,要关闭电脑、空调、饮水机等各类用电设备,做到人走电断。加强高温、高压用电设备检查巡护,积极采取智能控电等措施,防止用电设备长时间脱管引发事故。实验室开放使用,需履行正规申请流程,遵守各项操作规章,每天最后离开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应做到“五关”,即关电、关水、关灯、关门、关窗。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含走道、门厅、楼梯口、楼梯间)停放和充电。

四、加强学生住宿安全教育和管理。经常开展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用电习惯,督促学生严格遵守《东北师范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私拉电线、私自使用公共电源;不得使用明火;不得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毯、电饭锅、微波炉等大功率电器;购买、使用合格的电器设备,避免因电器故障引发火灾事故。

五、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各科研实验室、课题组、实验中心要强化实验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危化品相关管理规定,分类贮存、规范使用。加强酒精、消杀液剂等用于疫情防控的易燃物资安全检查与管理,室内及公共场所等封闭空间使用酒精消毒时应采取擦拭方式进行,严禁大量喷洒,不要将酒精与含氯消毒液同时使用,积极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科学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六、杜绝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行为。积极提高师生法律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对本单位的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发生丢失、损坏或挪作他用并确保完好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或改动位置。

七、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普及活动。各系所、学科、实验室、项目组要结合春季气候特点,充分利用网站、海报、宣传栏、微信群、QQ平台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多角度、广谱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普及火灾防控、紧急避险及大风天防火常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地理科学学院

2020年4月20日